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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中小企业部修订法律,认可解决排除原因的企业为创业公司

中小风险企业部宣布,已在国务会议上批准了《中小企业创业支援法实施令》部分修正案,允许在创业时被排除的企业在解除排除原因后被认定为创业企业。修订后的法令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现行法律将“创业”定义为新设立中小企业,并规定了创业排除原因,以防止创业支援项目的重复受益。例如,个体经营者在继续经营现有业务的同时开始另一个个体经营者的业务,不被视为创业。

此次修正案改进了对创业的认定,如果在业务开始日期起7年内解决了排除原因,将被认定为创业。修订后的法令还适用于在实施日期前开始业务但尚未超过7年的中小企业。

创业政策官赵京元表示,此次修订预计将为此前被排除在创业支援项目受益对象之外的企业提供稳定的增长基础。他补充说,部将继续加强制度基础,以振兴创业生态系统并扩大支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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