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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明年起塑料玩具回收义务化

从明年开始,塑料玩具也需要与其他塑料制品一起由制造、进口和销售商收集并回收。气候能源环境部在16日的国务会议上宣布,包含将塑料玩具纳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范围的《资源节约和回收促进法实施令》修正案已获批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生产者向互助协会缴纳分摊金以履行其回收义务,互助协会根据回收企业的业绩提供回收支持资金。此次修正案旨在将此前被分类为难以回收且需缴纳废物处理费的塑料玩具纳入正式的回收体系,以促进资源循环。

自2019年以来,政府通过与生产者团体签订自愿协议,设定回收率目标,试点运营回收、分类和回收体系。每年都超额完成目标,确认了稳定的回收基础,因此决定将玩具纳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修正案生效后,活动、艺术工艺、拼图、功能性、积木、组装玩具等18种玩具将被新纳入EPR制度。

玩具的回收基准费用设定为每公斤343韩元,反映了实际的收集、运输、分类和回收过程的成本。此次修正还明确了日常生活中玩具的分类投放方式,一般塑料玩具无需额外程序,可与其他塑料制品一样分类投放。然而,使用电池等属于电气电子产品的玩具必须通过专用小型家电回收箱或地方政府运营的电子产品回收体系投放,以消除火灾和爆炸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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