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3日,韩国内阁会议通过了《老人福利法施行令部分修订案》,明确了老龄友好城市认定的标准、程序、有效期及支持与取消规定。此次修订为保健福祉部长官正式认定老龄友好城市提供了法律依据。老龄友好城市是指老年人在地区政策和发展过程中积极参与,通过政策推动老年人能力提升、照护、安全和健康有活力的晚年生活。该举措旨在应对超高龄社会,在地方政府层面综合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根据修订后的施行令,特别自治市长、特别自治道知事、市长、郡守、区厅长需建立推进老龄友好城市的组织体系和专职人员,并向保健福祉部长官提交符合认定标准的相关文件,包括老年人参与、能力提升、照护与安全、健康晚年生活的项目业绩及城市建设计划。认定有效期为5年,保健福祉部长官可提供教育、咨询、协作体系建设、宣传等行政支持。认定后,每年需检查实施情况,地方政府需向部长官报告执行结果。
如地方政府通过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认定,或无正当理由未执行建设计划,将被取消认定。认定或取消事实将通知相关地方政府负责人,并在保健福祉部官网公开。保健福祉部计划于今年上半年制定详细指南,确保制度稳定落地。此举有望推动因地制宜的老龄友好政策,扩大老年人政策参与,并在照护、安全、健康领域实现系统化支持。
保健福祉部老人政策官任乙基表示,将通过老龄友好城市认定,积极支持老年人观点和需求在地区政策中得到实际反映,扩展适合老年人居住的地区。此次修订强化了地方政府的责任和作用,为应对超高龄社会奠定了可持续福利政策基础。若该认定制度在全国推广,预计将对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社区融合产生积极影响。相关咨询请联系保健福祉部老人政策科(044-20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