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开始,早产儿门诊治疗的自付费用减免期将延长至最长5年4个月,举报健康保险欺诈的奖励上限将增加到30亿韩元。保健福祉部16日宣布,内阁会议批准了《国民健康保险法实施令》的部分修正案。
此次修订旨在通过减轻早产儿的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健康保险财务泄漏、加强健康检查的事后管理来提高公众便利性。此前,所有早产儿在出生后5年内享有相同的门诊费用减免,但现在将考虑出生时的妊娠期,将减免期延长至最长5年4个月。
健康保险欺诈举报奖励制度也将得到改善。修订后的实施令统一了奖励计算标准,不论举报者类型,奖励上限从20亿韩元提高到30亿韩元。此举旨在鼓励举报欺诈行为,防止健康保险财务泄漏,从而提高制度的可持续性。
根据一般健康检查结果,额外治疗和检查费用的自付免除期也将延长。此前,健康检查后的次年1月31日之前免除自付费用,但现在将免除期延长2个月至次年3月31日,以加强健康检查与后续治疗和管理的衔接,提高受检者的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