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雇佣劳动部(部长金英勋)于12月16日宣布,将从明年起将工资债权保障基金的雇主负担比例从现行的工资总额的0.06%调整为0.09%。
工资债权保障基金的雇主负担金是为了支付拖欠工资的垫付款、支持拖欠清算贷款等工资债权保障项目的费用而从雇主处征收的,其比例根据经济状况灵活调整。本次公告的雇主负担比例(草案)是自2015年以来首次调整,于11月12日召开的工资债权保障基金审议委员会上经过劳资双方的协议后,于12月12日召开的负担金运用审议委员会上最终决定。
根据《工资债权保障法》实施令,工资债权保障基金需积累相当于前一年垫付款支付金额(2024年为7,242亿韩元)以上的责任准备金,但截至2025年10月31日,积累的资金为2,381亿韩元(0.33倍),未达到要求。本次调整是考虑到尽管制度不断改进,自2016年以来负担比例冻结,拖欠工资和垫付款支出增加,导致自2019年以来财政赤字累积的情况下,为了稳定保护拖欠工资的工人而需要增加资金。
劳动标准政策官崔宽炳表示,“通过劳资协议能够确保保护拖欠工资工人的资金,令人欣慰”,并补充说,“政府将积极利用这些宝贵的资源支持拖欠工资工人的生活稳定,同时尽最大努力根除工资拖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