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起,塑料玩具也需要与其他塑料制品一起由制造、进口和销售商收集并回收。气候能源环境部于16日在国务会议上宣布,包含将塑料玩具纳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范围的《资源节约和回收促进法实施令》修正案已获批准,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一种生产者为履行其回收义务而向合作社支付分摊费用,合作社根据回收企业的业绩提供回收支持资金的制度。此次修正案旨在通过将之前被归类为难以回收的塑料玩具纳入全面回收体系,促进资源循环。
自2019年以来,政府通过与生产者团体签订自愿协议,设定回收率目标,试点运营回收、分类和回收体系。每年都超额完成目标,确认了稳定的回收基础,因此决定将玩具纳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范围。修正案实施后,活动、艺术工艺、拼图、功能性、积木、组装玩具等18种玩具将新纳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范围。
玩具的回收标准费用设定为每公斤343韩元,反映了实际收集、运输、分类和回收过程中的费用。此次修正还明确了日常生活中排放的玩具的分类排放方式,一般塑料玩具无需特殊程序,可与现有塑料制品一样分类排放。然而,使用电池等属于电气电子产品的玩具必须通过专用小型家电回收箱或地方政府运营的电子产品回收体系进行排放,以消除火灾和爆炸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