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出售价值超过300亿韩元的政府资产时,必须事先向国会相关常任委员会报告。此外,政府和公共机构持有的公共机构股份出售时,必须经过国会的事前同意程序,并且原则上禁止低于评估价值的折扣出售。此外,各政府部门必须设立以外部专家为中心的政府资产出售专业审查机构。
企划财政部15日宣布,已制定制度改进措施,以防止政府资产的无序私有化,并解决最近国政监察、国会和媒体提出的政府资产低价出售和出售过程不透明的问题。企划财政部决定全面改造政府资产出售管理体系。各部门(机构)将设立以外部专家为中心的出售专业审查机构,加强对出售目标选择和价格合理性的审查。
企划财政部决定从根本上阻断低价出售的争议。原则上禁止低于评估价值的折扣出售,即使折扣出售不可避免,也必须经过国有资产政策审议委员会的事前批准等严格程序。此外,公共机构的私有化将在充分讨论后推进。政府和公共机构持有的公共机构股份出售时,将设立相关常任委员会的事前同意程序,以便国会事前审查私有化。
企划财政部还决定大幅扩大与出售相关的信息公开。当决定出售政府资产时,招标信息将立即在网站(Onbid)上公开,出售后将透明地公开出售资产的位置、价格和出售原因,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并加强事后的外部控制。此外,企划财政部计划超越政府资产的简单管理,创造积极的价值,如支持战略性新产业、社会经济组织和公共住房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