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正文

[2025-12-18]早产儿门诊费用减免期延长至5年4个月

从明年开始,早产儿门诊治疗的自费负担减免期将延长至最长5年4个月,健康保险欺诈举报奖励上限将扩大至30亿韩元。保健福祉部16日宣布,内阁会议已批准部分修订的《国民健康保险法实施令》。

此次修订旨在通过减轻早产儿的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健康保险资金流失和加强健康检查的后续管理来提高公众便利性。此前,所有早产儿从出生起的5年内均享有相同的门诊治疗自费负担减免,但今后将根据出生时的妊娠期延长至最长5年4个月。

健康保险欺诈举报奖励制度也将得到改善。修订后的实施令统一了举报奖励的计算标准,不论举报人类型,奖励上限从20亿韩元提高到30亿韩元。通过这一措施,旨在激励更多的欺诈举报,防止健康保险资金流失,从而提高制度的可持续性。

一般健康检查结果所需的额外治疗和检查费用的自费免除期也将延长。此前,健康检查后的次年1月31日之前免除自费,但考虑到年末健康检查的集中现象,免除期将延长2个月至次年3月31日,以加强健康检查后的治疗和管理的衔接,提高受检者的便利性。


🔗 Original source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